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民进城权益保障等为代表的农村改革扎实推进,让山东成为新时期中国农村改革的排头兵。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意义重大,是未来城乡关系重大变革的序曲。山东作为全国首批3个整建制试点省之一,从2013年开始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截至2015年底,全省95.7%的村(社区)完成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面积覆盖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的97.4%,今年上半年完成省级抽查验收。
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山东还探索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截至目前,我省建立县级以上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流转中心113个,在109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在13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土地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推动着规模化经营。目前全省土地规模化经营占比达到40%左右。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农民合作社15.4万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9300家,面向“三农”的基层服务组织达到20万个以上。作为全国4个试点省份之一,供销社综合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土地托管面积达1798万亩,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13840家。
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怎么办?我省明确,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集体经济权益三权不变。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三个市民化”,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