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公交公司采取延长公交线路和加密班次的公共交通模式满足学生上下学乘车需要。并科学设置公交线路、班次、站点,实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候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的服务目标。对区政府委托公交公司以公交车辆接送学生的运营费用,除学生自负部分外,区财政予以补贴。
二是支持民办学校采购专用校车。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有学生接送车在规定期限内更换为国标学生接送车,由区财政按国标学生接送车购车款的1/3予以补贴。民办学校学生接送车安装、使用、维护GPS及相关监控设备的费用由区财政予以解决。
三是加强沿途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建设。按照公路设计规范加强校车途经路段安全设施建设,完善交通安全标志设置,加强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消除安全隐患。校车途经路段及停靠点的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标志设置的费用由区财政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