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歙县通过政策引导、项目给力、表彰激励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酵母效应,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政策“扶”。该县出台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系列扶持政策,自2011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专项资金,各乡镇从财政超收分成中安排不低于10%资金,村级招商引资企业税收中乡镇留成部分按不低于30%比例,奖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二是项目“助”。2015年,县发改、扶贫、农业、林业、水利、移委等涉农部门共整合安排资金500余万元,对30个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了扶持。2016年,该县紧紧抓住5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列为中央发展集体经济试点村的机遇,安排787.4万元配套资金,结合景区景点和优势特色产业村,精心培育集体经济“龙头村”。
三是表彰“激”。近年来,该县拿出100多万元奖励集体经济先进村。2015年全县183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平均达36万元,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联姻“帮”。该县29个机关单位、29个企业与29个集体经济后进村组成联合党组织,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如,歙县微微茶业公司出资10万元,帮助竹溪村集体建起电子配件厂,解决剩余劳动力2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