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汛期,湖北咸宁市先后遭遇5轮强降雨袭击,全市累计平均降雨量较历史同期偏多近6成,全市共有74个乡镇60.32万人受灾。咸宁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围绕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具体实施项目清单,全口径统筹历年项目结转资金、中央和省级建设资金、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省级新增财力补助以及经建、农业、社保、预算等可统筹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灾民安置、生活救助、毁损房屋重建修复、生产自救和重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截止目前,全市用于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来源达到299098万元,其中:受灾财力补助40862万元,抗灾救灾转移支付资金13383万元,统筹资金支持农业灾后恢复生产38487万元,可统筹安排资金2063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