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成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年报编报工作。阳泉市财政局在阳泉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的积极配合下,于2016年1月完成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年报编报工作。经统计,全市2015年底政府债务余额88.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4.08亿元,专项债务14.1亿元。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年报真实反映了阳泉市各级政府债务规模和构成情况,为摸清阳泉市政府债务家底、科学举债融资、防范和控制政府债务风险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二是配合山西省财政厅完成2016年政府债务预算工作。按照省财政厅要求,阳泉市财政局及时报送了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需求额度。
三是完成2016年置换债券项目申报工作。3月山西省财政厅下达阳泉市置换债券额度23亿元,阳泉市财政局按照山西省财政厅要求,报送一般置换债券项目18.5亿元,专项置换债券项目4.5亿元。下一步,在山西省财政厅完成置换债券发行后并下达资金后,将及时拨付债券资金专项用于置换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四是按照山西省财政厅、财政部驻山西省专员办要求,组织开展2015年度置换债券分配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经市级及各县(区)自查,阳泉市未发现将置换债券资金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付息、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