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康县正式出台《保康县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对PPP模式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流程作出详细规定。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市政公用事业、综合开发、农林水利与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与其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应当积极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政府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并积极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将在建或存量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将政府性债务转为非政府性债务,提升运营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另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保康县将成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明确工作体制机制,统筹安排PPP工作总体规划和进度,统一指导、协调和推动各部门开展PPP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