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贷款支持。积极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4321”担保贷款2.94亿元;继续对中小企业实施“应急资金”支持,1-8月共计为全区中小企业实施续贷过桥24次,金额21812万元,及时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1-8区财政已拨付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新型企业发展专项、流通业发展专项、促进外贸进出口专项等扶持资金1656.6万元,有力促进了区域实体经济稳健发展。
三是强化配套落实。支持区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同时争取上级下达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990万元,同时等额落实区级配套,有效增加了国有担保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四是持续减负增效。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 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5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综〔2016〕610号)等文件,支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