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心推进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有效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制度贯彻落到,青阳县多举措扎实做好低保工作规范管理,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的要求落实到位。
一是根据上级文件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农村低保年审制度,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家庭但因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积极做好按季核查、跟踪调查、动态管理。
二是认真做好低保督查和经常性“回头看”工作,每年对全县农村低保督查2次,并经常性开展“回头看”工作,按照要求做好30%的入户调查工作,入点到户精确核查。
三是督促指导乡镇民政所做好农村低保村民代表会民主评议制度和低保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的精心实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执行不严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积极处理低保信访与投诉,信访一件、核实一件、回复一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在处理信访与投诉中有力推进规范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7人,取消454人,年保障标准由3155元/人.年提高到3471元/人.年,增幅达10%,1-9月份累计发放低保金共1403.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总计753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