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共德阳市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中共绵竹市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决策部署,绵竹市财政局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一、足额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保证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落实到位。2016年,市财政根据德阳市相关要求,按照上年度地区公共财政收入的1%足额安排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截止目前,我市本级及上级安排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190万元。本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已通过市委市政府审定,现正有序开展各项扶贫工作。
二、统筹整合行业资金,确保行业扶贫资金落实到位。根据我市制定的10个专项扶贫方案,市财政在资金安排分配上进一步统筹整合行业资金,根据行业扶贫需要,优先保障各行业扶贫资金,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扶贫、新村建设专项扶贫、教育与就业扶贫、生态建设扶贫、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文化惠民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社会扶贫等行业扶贫的资金需求。
三、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 市财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以扶贫攻坚规划为引领,整合相关专项项目资金,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因地制宜发展、整体连片推进,加大对6个贫困村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贫困地区综合发展能力,做到建成一片、脱贫一方。
四、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市财政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资产量化到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部分形成的资产,经试点组织成员同意后,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积极寻找合适业主参与试点项目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