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作为全省“财银保”首批试点县,自2015年10月成功签约全省第一单后,积极将“财银保”工作作为破解农业金融瓶颈的重要举措,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力度,有力推动了该县“财银保”试点工作的扎实落地。截至八月底,已受理98户共计374万元贷款申请,审批通过34户1339万元,发放贷款978万元,在申报量、审批户数、发放贷款额度等方面都居益阳市前列。
一、强化组织,夯实基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贴息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由财政部门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从各方面保障“财银保”工作的有效实施。建立完善财政、银行、保险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在全面掌握各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需求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县性的、包括300多家经营主体的“财银保”储备数据库,由三方共享。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平台,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干部进村入企“面对面”交流宣传,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配套政策,强化支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部门出资建立各类风险补偿基金,提高银行房贷能力和意愿。建立贷款保证保险补贴机制,每年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300万元,对按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对象进行补贴,有效激发经营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严控贷款成本,除银行贷款利息、保险费以外,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中介费用,同时规定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20%,保险费率以保险公司在保监委备案或核准的费率为基础,年费不高于贷款本息的3%。
三、完善机制,严控风险。建立银保风险管控机制,严格信用记录调查,完善违约赔付追偿机制,实现各个贷款环节信息共享和联合风险管控。建立业务暂停机制,约定当一年内保险公司赔付率达到100%或对应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保险公司可暂停业务。建立借款人失信行为通报机制,将借款人失信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将借款人和贷款企业情况进行共享。深入开展信用乡镇、村、农户和经营主体评选活动,树立、推广先进典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严厉打击恶意逃债、贷款欺诈等行为。
四、创新思路、提效增速。在资料准备阶段,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贷款流程、所需资料等一次性告知贷款对象。保险和银行部门工作人员在上门办理时,随身携带复印机等设备,尽可能避免走“回头路”,既加快了办理流程,同时也方便了贷款对象。在贷款审批阶段,实行限期办结制度,建立银行、保险公司联合调查机制和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原则上要求贷款申报在两个星期内办结。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由财政、农业等部门开展问责,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