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闲置资产管理。鸡泽县财政局在去年资产核实的基础上,对单位出租、出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台账式”管理。即:从资产的管理主体、承租人、租赁日期、租金、合同签订等方面对资产进行了登记造册,并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写出承诺书,承诺保证对国有资产不进行私自买卖、出租、出借,如有工作需要,必须经县政府同意后才可实施,否则将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追责。
在资产收入管理上,经县政府同意批准后的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资产收入全额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出租、出借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同时,单位对出租、出借资产的收入凭据,要求单位以缴款凭据的复印件到国有资产管理科备案,确保出租、出借收入全额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