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攀枝花市开展整顿关闭煤矿工作以来,攀枝花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严格执行中央、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了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一是科学合理分配中央、省级奖补资金。今年,省财政厅预拨攀枝花市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6362.94万元。市财政局认真研究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政策,多次与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根据县区实际,及时将奖补资金全部下达到相关县区。
二是积极筹措市级奖补资金。经前期的工作调研,市财政拟定了《关于拨付关闭煤矿和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市级奖补资金相关问题的请示》,上报市政府筹集市级奖补资金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是制定实施细则,规范资金使用。为进一步规范攀枝花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使用,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草拟《攀枝花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现经市政府审定,已通过《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正式发文执行,下发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