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的“一上”预算审核内容不断丰富,充分体现了财预〔2016〕38号文件“进一步将专员办业务嵌入预算管理工作做深做实”的要求。浙江专员办在总结上年审核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统一、规范、有序、高效的要求开展部门预算审核工作,审核并调整编制内实有人数、新增在职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标准以及分职级人员等大量基础数据,作出退回调整项目,核减新增车辆、租用房屋、新增设备等建议,并为预算执行监管和决算审核明确了重点方向,促进部门预算审核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预算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以部门预算监管平台为依托,通过定期开展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准确识别并核实执行进度的异常情况,督促预算单位纠正执行偏差,服务预算审核和绩效管理。第一时间召开中央在浙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编审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财政部2017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动员会精神,明确预算编审工作要点,提出具体编审要求。提前组织预审,梳理审核对象清单,整理日常监管信息,及时取得佐证资料,与重点单位进行审前沟通,确保审核结果客观真实。
二是预算编审标准化进一步推进。
根据编审工作要求,制定了2017年“一上”部门预算审核实施意见,明确审核工作步骤、任务、程序、要求,明确各阶段需分头报送的资料要求,明确今年新增审核注意事项。根据内控要求,就基础数据、津补贴、项目预算、新增资产4个审核环节分别列明具体审核事项、审核内容、报送资料要求、政策口径、审核意见,以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编审工作要素标准化,要求各环节审核留痕,做实五级把关,进一步推进编审程序规范化。
三是预算编制科学性进一步提高。
一方面,审核注重基础数据编报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关注预算单位是否存在将预计入职人员、地方编制人员、无法证明身份人员、超编人员、编外人员等纳入实有人数,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另一方面,审核注重新增人员、新增资产和项目预算的合理性。重点关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是否存在超编或冗余;新增资产是否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与项目支出是否衔接;项目预算对应项目库是否做实,是否存在重复申报、与基本支出内容交叉、内容不实等问题,为财政部安排经费预算提供参考。
四是预算监管覆盖面进一步拓展。
2017年“一上”预算拓展了审核内容,审核要求也进一步明确,在广度和深度上均有拓展,做深做实迈出坚实步伐。一方面,通过审核,进一步丰富了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内容。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中央在浙各级行政参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的标准,摸清了预算单位车辆、房屋、设备等资产存量规模和人均占比水平等。另一方面,审核触及预算单位的非财务部门,促进了其人事部门、业务部门以及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衔接,促使预算单位切实负起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
五是预算执行监管重点进一步突出。
预算、执行、决算构成预算管理的闭环,各个环节相互反映与促进。通过预算审核,确定了预算执行环节监管的重点,将楼继伟部长关于抓预算执行管理的指示落实到位。从收入预算看,推进全口径综合预算管理,确保各预算单位将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从支出预算看,对项目支出,将审核发现的有问题项目、支出规模较大、执行进度偏慢以及新增项目作为重点,结合授权支付监控开展动态监控。对基本支出,关注规范津贴补贴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