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娄底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供给侧改革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税改革、房地产、企业成本、煤炭、民生短板等方面精准施策,推动供需两端有序有效对接,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从2016年起,编制政府债务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开展市本级债务清理甄别,开展债务置换,降低偿债成本。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单位专项支出除民生和涉军等支出外,统一压减5%。三是统筹和整合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支出。
二、稳步推进房地产去库存。继2015年对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按其所缴契税的50%作为购房财政补贴后,今年出台《关于娄底中心城区进一步去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娄底中心城区购房奖励资金发放实施细则》,对规定时间内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除享受相关房地产金融及税费优惠外,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购房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米)奖励0.5万元、90平方米以上奖励1万元的标准对购房人给予奖励,市财政对购房人给予相应奖励。目前已受理申报806户,拟发放其中700户补贴资金500万元,其余106户正在审核。
三、着力降低企业成本。一是落实降费政策。更新调整收费项目,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是建立收费清单。建立市级涉企收费项目库,明确项目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三是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顿。督查已取消、停征、免征及降标收费项目和涉企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核实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复查往年收费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
四、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退出落后小煤矿,设立小煤矿关闭退出专项奖补资金,近两年先后关闭退出小煤矿143处,淘汰化解落后产能816万吨/年,累计下达落后煤矿退出奖补资金4.26亿。印发《娄底市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市、县两级财政奖补标准,大力支持关闭落后烟花爆竹企业。同时,发放企业稳岗补贴资金1200万元,重点扶持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为涟钢、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供给侧改革企业发放补贴资金500万元。
五、鼓励万众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化解创业者融资难问题;将企业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低至1.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重点人群就业扶持,拨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补贴资金105万元,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6笔、5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