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娄底市深入调研广告收入管理,摸清底数,将市本级广告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堵截国有资源流失“黑洞”。截至2016年9月底,市本级累计完成广告收入500万元。
厘清广告收入管理范围。将广告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市广播电视台、娄底日报社(含下属单位)广告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广告收入的财政资金属性。
增强广告收入使用效益。打破广告执收单位“自收自用”惯例,对广告收入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以结果为导向,提升广告收入使用效益,挖掘非税增收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