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对签订上市(挂牌)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奖励扶持政策予以前置,对股改发生的相关股权转让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将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股改的2家企业已顺利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支持企业股改税费返还资金近100万元。
二是扩大股权投资规模。按照省市要求,明光市及时出台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拟设立一支总规模为3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同时,积极响应滁州市以市带县联合模式,设立总规模为5亿元的产业基金,截至目前,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入该市企业已达7500万元。
三是积极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支持企业冲刺首发上市,已为浩淼消防、龙利得包装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兑现各项奖励扶持资金约1000万元,鼓励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推进留香泵业、艾克尔制药等拟挂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目前正在开展挂牌问题会诊,近期将进行股份制改造。
四是支持企业发行债券。通过组织参加相关培训、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使企业掌握发行债券相关知识。紧抓当前县域债券发行有利时机,以纳入2015-2017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发行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重点,选择相关券商及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全面进场开展棚户区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出具等工作。
五是切实发挥专项建设基金作用。该市抢抓国家设立专项建设基金补充重点领域项目资本金战略机遇,组织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和编制项目进行对接。已争取10个项目共计2.83亿元专项基金(实际到位资金2.63亿元),另有2个总额度为3600万元基金项目已完成材料上报。同时,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深化合作,利用抵押补充贷款,申请国家开发银行25年期棚户区改造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3.56亿元(贷款年化利率为4.145%),目前资金已全部投放到位。
六是合理调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水平。对现有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开展融资活动的,优先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合作,融资期限一般均在10年以上,年化利率一般控制在基准利率上浮10%以内,并按照要求,合理控制债务规模。该市主要投融资平台---市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年末仅为39.68%,远低于80%的控制水平,债务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