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好财政资金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财政支出实施“六加”管理,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推进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定期核对预算指标和支出数,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符合支付条件的,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分配及支付,同时,加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执行进度。
二是加速预算资金拨付。基本支出按照均衡性和时效性原则,按序时进度拨付;对项目支出资金,严格实施项目精细化管理,做到资金、管理、核算、绩效到项目, 按照项目规定用途和建设进度等及时足额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加紧组织项目实施。各部门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当年安排的项目尽量在当年完成支出。通过统筹协调、简化流程、加强监管,加快城建、交通、水利等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对影响执行支出进度的,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四是加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控存量资金规模,落实上级部门盘活存量资金各项政策规定及具体要求,加大对存量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盘活力度,建立健全定期清理机制,分类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抓好预算编制和执行环节的绩效管理,防止形成新的资金沉淀。
五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视情况及时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中央、省和市级财政安排的已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财政统筹调剂用于民生保障等重点项目。
六是加倍提高支出执行效率。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实施支出分类限时管理,确保预算支出各环节畅通运行,提高预算支出效率。基本支出按照月度均衡序时拨款。项目支出按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实行限时办结;对重点项目突破常规审核审查程序,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