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吉林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市残联对残疾人数据和低保数据进行对比,积极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工作。
一、确定范围,测算补贴资金额度。通过对比认证,确定我市两项补贴对象范围。其中城区低保家庭中应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1.9万人,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每年需资金1806万元;城区应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1.7万人,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每年需资金1638万元。经测算,残疾人两项补贴我市每年共需资金2953万元。
二、多措并举,明确财政资金渠道。积极调度整合各类资金,保障补贴资金需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采取加发低保金方式解决。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保证支出结构合理情况下,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预算安排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及时拨付,确保资金发放到位。截止9月末,残疾人两项补贴通过城乡低保金发放渠道发放1302万元。其中拨付城市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16万元、三季度农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86万元,城乡已有1.1万户1.2万人次残疾人享受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