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每年不少于5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企业)、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建设,奖励文化创意重点企业、优秀创意团队、优秀创意人才、优秀创意产(作)品,扶持举办创意产业相关论坛、展会,支持创意产品成果转化、市场拓展,支持文化创意企业来遂昌投资。
二是创新投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的对接合作,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加大有效的信贷支持,财政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或贴息补助。完善文化产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担保公司专门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按年度实际担保额的15%给予风险补偿。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对上市成功的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和鼓励。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满足重点文化产业基地、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以及文化企业的用地需求,加大存量房地资源的盘活,在处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时优先考虑文化产业。在财力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基建盘子也进一步向文化项目倾斜。强化人才支撑,鼓励民族文化的技艺大师收徒授业,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财政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