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枣庄市财税部门以“财税改革落实年”活动为抓手,着力抓好改革政策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一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四本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强,从2016年起继续将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三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市级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达10%。二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印发了《关于实施财政中期规划的意见》(枣政发〔2015〕11号),在全市提出了预算滚动管理和实施跨年度平衡的总体要求。自2015年起,市级正式启动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将所有市直部门全部纳入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范围。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推进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布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同时要求市直各部门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三是政府预算更加公开透明。预算信息公开机制更加完善,制定下发了《枣庄市预算公开实施方案》(枣办发〔2016〕2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枣财预〔2016〕7号),市级和所有区(市)已全部公开2016年政府总预算、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及除涉密信息外的所有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四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加大向财力困难区和镇(街)的倾斜力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研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增强农业转移人口接纳地区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推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五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向部门试点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工作正式铺开。六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了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定期全面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及财政专户等各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梳理,并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的原则,积极消化和压减。
(二)政府债务管理和财政投融资改革更加规范。一是深入推进政府性债务规范化管理,实行限额管理,分类纳入预算,积极偿还债务,“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新机制初步建立。积极争取和管好用好各类政府债券,今年以来,已争取和下达政府新增债券20亿元、置换债券198.31亿元,进一步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和项目资金需求,有效降低债务融资成本。二是创新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通过激励奖补、风险分担、融资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实体经济投入。三是深化财政投融资改革。整合存量资源,做大资本规模,拟组建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规范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加大资本运作力度,不断增强融资能力。四是大力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三)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今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制定市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合理调整收入划分范围。二是密切关注消费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税式支出管理改革以及财政体制改革动向,有效应对改革对财政运行产生的影响。三是全面梳理教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等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根据中央、省改革进展,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教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市与区(市)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试点的意见》(枣政办发〔2016〕16号),合理确定分级事权划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