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各地各单位工作责任。市政府及时与3个产煤区市县政府签订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升级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逐项逐矿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奖补力度。市级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按中省奖补资金总和的50%进行配套,县级奖补资金配套原则上不低于市上标准,鼓励煤矿主动申请退出。关闭煤矿原则上不回撤井下设备,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偿,加快煤矿退出关闭工作。
三是加强检查执法。组织部门联合执法,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环保不达标、生产销售劣质煤、非法违规生产建设等矿井,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顿,严格执行煤矿复工复产标准,倒逼煤矿应关尽关。
截至目前,全市完成2016年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138.8%,其中2016年度计划关闭退出的12户已全部封闭井筒,正申请注销相关证照,化解产能122万吨;计划外新增关闭退出煤矿5户,3户煤矿已完成井筒封闭和申请证照注销工作,化解产能3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