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明光市财政局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加大对惠民资金的监管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筑牢惠民资金“安全网”。
一是“建”制度。制订、完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修订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明光市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检查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等文件,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为惠民工程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驾护航。
二是“严”程序。惠民工程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对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按照“六制”管理,加强资金调度,根据工程进度和需要拨付到施工单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对补助类资金按照“张榜公示、审核审批、打卡发放”的程序,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人。对参保类项目资金,尽可能提前拨付到基金账户;对培训类项目资金,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真实准确后,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
四是“晒”过程。在公交站台、政务公开栏中动态及时公示各项惠民工程数据和各项政策规定。对补助类项目重点公示补助申请流程、审批程序以及最终受益对象的基本信息;工程类项目重点公示项目建设点、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单位、投资规模、监督电话等;同时还通过镇(乡、街道)村财务、政务公开以及对标识、标牌项目建设点的公示,进一步增强了各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以确保每一笔民生工程资金用到实处。
五是“强”监督。为了确保各项惠民资金规范、安全。市政府成立由市监察、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市民生工程督查组,从严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邀监督员进行巡查巡视,扩大监督面;及时组织市审计局对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跟踪审计调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通过构建多元立体的资金监督体系,确保惠民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六是“重”评价。建立惠民资金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相互联动,不断加大对各项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的考核力度,将绩效考评结果列入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并作为下一年度惠民资金预算安排的依据。确保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