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沂市立足完善镇村功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加快中心镇建设步伐,推进城镇化进程。结合省级支持苏北地区重点中心镇建设政策,出台中心镇和示范镇建设奖补政策,对通过上级验收的中心镇和管理示范镇每镇奖补100万元资金,为镇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镇工业集中区建设财政奖补市级专项资金,由镇投资新建成的标准厂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参照‘三增三强’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加快新型城镇工业化建设步伐。
二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3年来,该市每年投入资金财政资金1700余万元用于农村小型公益农桥建设,共建设农桥320余座。每年投入农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奖补2300余万元,3年来共铺设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路410余条,总长达300余公里。自2013年以来,该市将村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示范试点扩大至全市253个行政村,每村安排维护经费8万元,用于村内道路养护、路面保洁、村庄环境整治、垃圾收集清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维护等方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今年以来,共整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资金约7145万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三是强化村级运转保障,提供农村社区发展支持。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实施以来,该市积极筹措资金,每年为全市253个行政村安排3000万元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村级正常运转。2014年以来,在徐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新政策的基础上,该市及时筹措资金,提高村干部报酬保障标准,仅2015年新增考核报酬800万元,有效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实施“三增三强”工程,支持村级科学发展。2013年,该市出台了《关于实施村级科学发展“三增三强”工程的意见》,立足“班子增活力、集体增资产、群众增收入、基础设施强、服务阵地强、民主管理强”的基本目标,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规划和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组织建设和扶持村级产业化建设,为村级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