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财政红包。设立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总投资在30亿元以上的新建汽车整车和新能源汽车项目,以及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汽车整车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配件项目,将会得到财政重点扶持。项目落户地将会设立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解决其所需产业扶持资金。
二是科技红包。对于汽车制造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有突破性技术的重大科技项目,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结合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情况给予重点扶持,所需科技研发扶持资金由项目落户地设立科技专项资金解决。并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大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投入,促进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向汽车产业实用技术转化。
三是人才红包。鼓励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汽车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专业人才,其住房、户籍、就医、子女入学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按规定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