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法定责任,同时也是县财政的责任。县财政部门通过几下措施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均衡性发展:
一、狠抓责任落实。继续完善责任明确、层层推进、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落实财政的责任。
二、继续加强投入保障。充分利用好国家的各项政策,落实法定“三个增长”要求,把加大教育财政投入保障作为实现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关键。按要求保障落实两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计提教育资金政策。2013-2015年财政投入义务教育资金累计达11.48亿元,落实了“三个增长”,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两项教育附加共收入4526万元全额用于教育,土地出让金收益668万元全额用于了教育。
三、切实整改、巩固提升。对照整改通知有的放矢,坚持改薄和标准化建设两手抓,均衡和提高两手抓,一步一个脚印地解决好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