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贾汪区财政突出抓好扶贫资金监管,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继续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是带电的“高压线”,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关系到党的扶贫政策能不能落实好,关系到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按照“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由各镇(街道)先行组织了自查自纠,区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拨款、领款手续是否完整;各种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违规改变扶贫资金投向;是否有挤占、挪用、套取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等。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我区重新制定下发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资金的拨付、资金的监管、帮扶物资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要求所有省、市财政扶贫资金及挂钩帮扶资金均应纳入扶贫专帐,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要求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紧紧瞄准低收入农户,强化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让广大低收入农户直接、持续、稳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