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收补助办法》,从2006年起,免除国有农场通过收取承包费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国有农场因免除“农工收费”而减少的收入,得到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助。2016年,广西财政安排农垦管区税费改革补助金额6114万元,享受税费改革补贴的农场50家,内容包括农工补助、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等支出。该补助资金进一步规范了农场分配制度,从根本上减轻了农工负担,理顺国家、农场与农工之间的分配关系,确保农工减负不反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成效明显。
一是免除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相关收费,直接减轻了国有农场经济负担1824万元。按照税费改革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中的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等费用,农场每年可减轻负担1824万元。同时,财政加大计划生育支出694万元;优抚军属困难职工等1910人次,补助支出230万元;民兵训练3035人次补助900万元。
二是增加农工补贴资金1140万元。广西农垦48家国有农场每年有农工12910人享受农工补贴,占职工人数的46.9%,补贴金额1140万元,减轻农工负担1355万元,人均减负1050元。
三是加大农场道路建设投入,拨付资金3150万元。农场税费改革支出中其中的一项是道路建设,按照2016年农场税费改革支出安排计划,用于道路建设支出3150万元,按每公里支出45万元计,建设道路里程达到70公里,进一步改善了道路路面状况,方便群众出行和提高了运输效益。2016年受益人口3.5万人,受益作物面积2万亩,提高运输效率30%以上。
四是统筹农场税费改革支持,助力农场社会稳定程度达到地方标准。一直以来,民兵训练工作是农场的一项光荣传统,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由于得益于税费改革的支持,农场的民兵训练工作得到了保证,2016年参加民兵训练达到3035人次,使农场的社会治安得到了强化,尤其是分场一线的民兵,能够在基层突发事件中发挥骨干作用,是农场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确保农场近几年来都没有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五是加大税费改革补助,人口出生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实行税费改革后,虽然对农场的机构、人员进行了压缩和调整,但是有了税费改革补助资金的支持,农场的计划生育工作依然管理有序,每年基本都能完成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规定的年度人口增长率控制数,得到当地政府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