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属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全县共有贫困人口7.7万人,贫困人口多,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快脱贫攻坚进程,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今年以来,沅陵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扶贫主力军作用,精心谋划,多方筹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资金,强化监管,着力推进脱贫攻坚进程。
一、财政预算保障助扶贫。沅陵县根据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将扶贫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财政扶贫投入保障机制,规定每年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5%的标准设立扶贫专项基金,作为扶贫攻坚工作的投入,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增加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今年以来,已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0783.7万元,集中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等,有效改善了贫困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整合项目资金助扶贫。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沅陵县制定了《沅陵县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全县所有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目标,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基础上,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项目资金整合用于精准扶贫。规定从2016年开始,凡有涉农项目资金的单位或部门,其年度内涉农项目资金用于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比例不得低于30%,并保持逐年增长比例不低于10%。今年以来,已整合各项涉农资金5460.7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通过统筹整合、合理匹配、集中投入、精准发力,有效解决贫困乡村生产、生活和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构建了结构合理、投向科学、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三、撬动金融资本助扶贫。沅陵县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投入扶贫开发。一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制定了《沅陵县促进就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实施细则》《沅陵县微小经济体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管理暂行办法》《沅陵县微小经济体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建立了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10万元、期限为2年的信用贷款贴息扶持,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小型加工业。二是落实涉农贷款考核奖励政策。县财政按规定对县内经营信贷业务的各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累计放贷额进行一定的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发挥信贷职能,参与和支持脱贫攻坚,对农村贫困户、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产业提供涉农信贷支持。三是开展了精准扶贫特色保险项目。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职能,保障贫困人口农业收益和贫困户增收,沅陵县根据农业保险政策和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沅陵县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农业保险“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办了油茶、山羊、生态鸡等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险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参与精准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自愿投保油茶、山羊、生态鸡项目的,县财政给予保费补贴,2016年累计为贫困户补贴特色保险保费320万元,有力提高了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的抗风险能力。
四、强化资金监管助扶贫。健全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明确资金预算与分配,规范资金使用与拨付,严格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精准高效。县财政监督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扶贫资金高效、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