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干部进难村、经济干部进弱村、专业干部进产业村、政法干部进乱村”的指导意见,通过对扶贫帮扶联系村村情具体分析,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为脱贫攻坚打好“精”字牌。
精准选派第一书记。根据县委提出的“第一书记人选应当符合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要求。第一书记主要从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中选派。坚持“选强将”“挑精兵”,重点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优秀管理人员和经验丰富的老干部”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选派有着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出任第一书记,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要求,与帮扶村实行责任绑定,第一书记确定后3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早脱贫早脱钩。
精心实行“三个捆绑”。第一书记要与帮扶村实行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在落实当地脱贫攻坚部署、推动派驻村精准脱贫、实现同步小康中负有重要帮扶责任。一是核准扶贫对象。要做到深入每组每户,精准掌握贫困户信息,建立贫困户台账,进一步核实核准贫困户底子,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报请乡镇进行剔除,对符合条件未建档立卡的的困难户要建档立卡,纳入贫困户范围。二是协调帮扶项目。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脱贫专项行动,研究制定精准到户到人的具体项目规划,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特色产业项目、每个贫困户都纳入脱贫致富项目,做到该局同第一书记 “三个捆绑”,为第一书记更好的履行职责,帮助贫困户和村集体发展扶贫项目提供条件,确保第一书记在村开展帮扶工作有条件、有效果、出成绩。三是用好帮扶资金。资金的使用管理直接关系到扶贫项目的实施和扶贫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该局将在帮扶资金上最大程度为贫困村提供帮助,将资金的使用审核权交给第一书记和村里,对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解决真困难。
精细考核奖惩措施。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严格落实一人一档案、一年一考核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管理机制。同时明确任职要求、完善日常工作的管理、实行县乡协同主管、压实单位和第一书记责任、认真考核评议、强化激励措施,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有成绩。第一书记在派驻村连续任职两年以上,脱贫任务重的连续任职三年。任职期间,脱离原工作岗位,不承担其他工作任务,原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第一书记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20天,建立统一规范的第一书记管理档案,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形式,客观翔实记载派驻村基本状况、帮扶措施和脱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