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集中财力,大力支持扶贫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南丰县财政局坚持“三项原则”推进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规划。县人民政府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领导主体,相关部门负责具体项目规划与实施,政府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以精准扶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具体明确、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项目实施及时、真实、完整、有效。
二是分工明确,监督到位。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涉及到相关部门,项目实施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各部门应该按照各自的权限和责任认真组织,科学规划,搞好协调,按时完成各项项目建设任务的同时,确保资金的监督到位,安全拨付到位。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推进资金项目整合负总责,重点负责范围确定、上下衔接、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和制定科学整合方案等;项目各相关部门负责项目规划到位,实施到位,资金按比例筹集到位等,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整合到位、拨付和监管,所有资金都要接受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相关部门及乡镇负责具体项目的规划、组织和实施,项目完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验收。
三是瞄准贫困、精准使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向要围绕扶贫攻坚这一主题,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与扶贫任务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实行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突出重点产业项目、重点产业区域,按照精准扶贫、产业连线、扩面成片的原则,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先易后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