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汉阴县财政局筹集特岗教师专用经费1100万元,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全县215名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的全面落实。
一是提高特岗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经县政府同意,将全县特岗教师全年人均补助标准由省标准31000元提高至46285.56元。全年县财政配套资金262万元。
二是预算安排“五险”经费。要求各用人单位在财政安排的经费中,按照全县统一测算的标准,必须为在岗特岗教师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三是全面落实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出台了《汉阴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从2015年春季起全县乡村教师享受到除正常工资以外的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费全年按10个月计算,分为三类,按每人每月50-500元十个档次发放,标准位于全省前列。
四是享受乡镇干部工作津贴。将全县教师(含特岗教师)与乡镇干部同等对待,凡在乡镇工作的特岗教师,每月在200元标准的基础上,按在乡镇实际工作时间,每年增加10元。
四项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改善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吸引和激励更多教师扎根边远乡村学校任教,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