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的计划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评审程序、评审依据等相关规章制度,逐步推行年度财政投资评审计划编制工作,报经批准后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和建立预算审批下达环节的“先评审、后预算”,政府采购环节的“先评审、后招标采购”,资金拔付环节的“先评审、后拔款”等财政投资评审监督机制,逐步实现财政投资评审与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环节的有效衔接,推动财政投资评审计划的实施。
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的调研和宣传。在评审工作中,抓住热点、重点问题,积极主动地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提出建议,全方位、高层次地为财政管理和改革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辟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层次,丰富宣传内容,争取各方面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把好“用人关”。选拔热爱评审工作,综合素质高的专业优秀人才充实到财政投资评审队伍中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进一步完善全县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整合内外评审力量,实现互为补充、资源共享的人才利用目标,以保障财政投资评审结论的权威性。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用制度和机制约束、规范评审人员行为,促进廉洁评审。
四是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实行质量保证责任制。严格按程序出具评审结论,坚持谁评审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有人负责的评审流程,确保评审结论科学、准确。完善质量复核制度。充分借助于特聘机构的力量,进行基础性审核,同时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加强对项目的复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