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通过健全制度来规范工作程序,堵塞可能存在的资金安全管理死角和漏洞,构筑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的“防火墙”,为确保资金安全提供可靠保证。
一、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一是健全资金拨付程序。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形成多层次管理、全方位监控的机制。按照审批权限要求,对资金支付的额度、方式和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多付错支、虚假支出等现象。实行财政资金拨款计划管理,乡镇各单位用款,需先向财政所提出申请,再由财政所在网上提出申请,乡财市代管中心根据年初预算及资金许可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领导审批。二是健全收入管理制度。乡镇收取的非税收入必须全部缴入财政所临时收入专户并及时上缴乡财市代管中心的结算账户,确保收支两条线。三是健全财政票证管理核销制度。实行专人保管票据,规范票据的领、用、存、销等手续,实行电子票据开票,规范使用手工票据。四是健全资金保管制度。对库存现金,严格按限额存放,不能坐收坐支,以防止资金被盗、挪用等问题。
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健全人员岗位制约机制。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特别是对掌握资金安排及掌管财产物资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轮换交流;对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财会和资金结算部门内部相关岗位实行管事与管钱分离,如:财政部门的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会计与出纳、管账与管钱、审核与付款、审批与经办实行分管,实行多岗制约,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防止出现内部人员做假账等问题。二是健全对账制度。建立财政部门相关科室之间、财政所与资金开户银行之间、乡镇与各村之间等单位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按月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如有不符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整改;基层单位会计人员定期点验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每天和出纳核对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每月办理结账和银行对账;出纳人员每天核对账款,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健全财务印鉴管理制度。实行印鉴分开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在安排专人管理的同时实行分人分印,做到人走章锁管理;银行票据由专人购买,另由专人保管,领用时严格登记和注销,实现管用分离;做账用的电脑按权限各设密码,各负其责;遇有财务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进行资金检查,查封移交库存现金,更换银行预留印鉴,避免资金管理在时间上脱节。四是健全离岗(离任)审计制度。财务人员离岗(离任),进行离岗(离任)审计。
三、健全资金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资金安全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尤其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金融机构串通作案、提供虚假对账单等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鸣警钟保安全”,营造一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高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