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业务风险和机关运转风险,天津专员办监督检查处牵头组织各处室开展内控自查评价工作,对2016年开展的审核审批、监缴监控、检查核查、公共关系、公文运转、预算资产财务及人事管理等事项,由各处室对照《天津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全面进行自查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此次自查评价工作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处室按照《规程》认真梳理各项业务及流程,查找各项目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风险点,明确风险类别、等级和责任主体,进行落实整改;二是关注《规程》内容与现行制度规定不符的情况,对业务事项重新梳理,对《规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梳理是否存在未纳入《规程》的业务事项,对此类事项进行补充,确保《规程》涵盖处室所有业务事项,并将业务节点和风险防控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