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陕西省财政综合工作会议在宝鸡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财政综合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全面总结 “十二五”期间全省财政综合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当前财政综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研究部署“十三五”财政综合工作。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苏新泉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副巡视员吴全炜主持会议。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局长、省管县财政局分管财政综合工作的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
苏新泉副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十二五”以来全省财政综合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十二五”期间,在财政部综合司的精心指导和财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综合部门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锐意改革,积极进取,注重制度创新,切实加强监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重大专题研究成果转化成效显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彩票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财政票据管理迈上新台阶。
苏新泉副厅长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战期,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攻坚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综合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主线,牢牢抓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资金监管三个重点,着力打造财经形势分析和重大财经专题研究、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三个亮点,加强研究,推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抢抓战略机遇,着力破解难题,力争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会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铜川、渭南、延安、汉中等7个市分别就棚户区改造、彩票资金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等做了交流发言。会议讨论了《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讨论稿)》《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退付办法(讨论稿)》《陕西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讨论稿)》等管理制度。会议还对全省非税收缴管理改革和彩票公益金决算报表编制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