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宁夏专员办运用“四化”抓落实,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机关党委抓督促统筹经常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不为”问题整治、“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具体工作虽是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但为让每项工作做扎实、做规范,宁夏专员办机关党委注重发挥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通过印发文件通知、编发每月重要事项提醒、通报执行情况、与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督导、到支部交流对接有关事项等方式,推进支部工作落实。
二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清单化。9月份办党组召开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固化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办党组成员针对自身在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定了整改责任清单,3位党组成员共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45条,做到了整改责任见人、见事、见效果。10月份各党支部召开的整治“三不为”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每位党员对照自身存在的“三不为”问题,列出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抓跟踪问效,全办党员共制定整改措施71条。
三是抓早抓小任务定量化。为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对各处室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宁夏专员办对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廉政谈话、重要节点警示提醒、外出检查廉政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各项措施都进行了量化规定,增强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是基层延伸责任具体化。制定了《宁夏专员办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纪检员各自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责任清单,健全保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得到全面延伸落实。同时,注重运用考核与问责这个激励鞭策手段,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问责实施细则》,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和杜绝主体虚置、监督无力、责任空转,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