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节点,事前、事中、事后各有侧重。事前注重目标编制,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实现“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并引入“部门编制、财政初审、专家复审”的审核机制,增强目标编制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事中注重运行跟踪,将纳入绩效评价的资金100%纳入绩效运行跟踪,动态掌握项目目标实施进度,发现偏离目标的情况及时纠正,促进绩效目标实现;事后注重绩效评价,对纳入绩效评价的资金分性质分类开展绩效评价,并深化结果运用。
二是多方式,评价方式更加全面。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第三方评价有机结合,根据资金性质选择合适的评价方式。行政事业类一次性专项资金实施部门自评,财政加强监督指导,充分发挥部门主观能动性;社会民生类资金实施财政重点评价,确保兑现及时、合规、足额;建设产业类资金实施第三方评价,增强评价专业性。
三是建体系,评价体系丰富完整。稳步拓展评价类型,在项目支出评价基础上试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先后将民政、公安、人社、教育、市政等35亿元资金纳入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建立起项目支出评价为主,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为辅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