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湖南省下达平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计划40859人。为了确保目标顺利实现,平江县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推项目建设。到目前,第一批49个村级集中安置点已全部竣工,扩面新增的集中安置点全面开工,年初计划搬迁的5919人可在既定时间内入住新居。
一是深入调查,制定规划方案。主动配合扶贫、发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等单位,进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调查搬迁对象基本情况和搬迁意愿,精准识别搬迁对象12714户41065人。按照“中心城区、乡镇集镇、农村集居点安置有机结合”的原则,协同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规划》,将搬迁对象具体到24个乡镇的499个村,将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等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单位,将实施计划分解到每一个年度。
二是多渠引水,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与省扶贫公司、农发行、开行的工作衔接,完善可研报告,争取长期政策性贷款尽快到账;整合民政、住建、扶贫等项目资金,形成政策合力;发挥社会捐资、助料、帮工,争取农户自筹部分到位。通过多个渠道引水,共筹集项目建设资金2.68亿元,有力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健全机制,严格项目监管。明确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职能职责,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范畴,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推荐2名财政干部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分任财务总监、主办会计,对项目资金筹措、分配、使用进行直接监督管理;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分类建立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严格专款专用;督促乡镇财政全程参与项目检查、验收,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