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拓宽评审范围,创新评审手段,不断健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有效推进财政评审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坚持审查原则。秉承“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程序到位、资料齐备”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评审分级审查制度,在通过抽签确定中介事务所初审的基础上,再由中心评审员复审,最后交中心评审组长复核,通过三级评审制度,保证评审质量;同时对未审结项目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动态更新,强化评审责任落实。多年来在项目的评审上无重大失误,工作上实现“零事故”,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评审的监督控制作用,节支效果明显。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评审操作、业务流程、中介机构管理、内部绩效考核、责任追究、评审经费使用、廉政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如:制定市本级《工程预、结算项目委托审查工作抽签操作规程》,完善评审报告审批程序;建立《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评审全程动态台账》,反映政府投资预算、结算各个项目、各个环节的人员责任、工作进程等,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三是创新评审模式。对类似新世纪大桥、复兴立交桥等专业技术性强的特殊工程采取“背靠背”评审,在不增加原有审查费的前提下,邀请外地专家“背靠背”评审,提升评审准确性,并将该模式引入常效审核机制中,及时有效地解决许多“老大难”问题。对复杂工程全国竞标评审,如章江游泳馆工程的结算评审即通过面向全国竞标选取中介机构,这种方式使可利用的“评审资源”不仅局限于该市、该省及传统专业,而是扩展到全国、全专业。而急难工程则抽调专家会审,采取“特事特办、即事即办”的方式,如赣州市中心城区两条快速路工程项目仅仅历时13天,就圆满完成预算审核任务。
四是科学考评考核。一方面考核中介审价机构,严把入库关。制定出台对中介审价机构的考评管理办法,对考评中发现的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服务意识差、工作不仔细等问题进行通报,对不达标机构取消准入资格,优秀事务所则按办法奖励。另一方面科学考核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制定《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临聘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制。
五是提升队伍素质。采取业务培训、案例分析、考察学习、经验交流、外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拓宽工作思路;注重培育和谐进取的团队文化,创新工作理念,提升团队凝聚力;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贯彻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事前提醒、预防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