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下发了《财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表》,将领导干部和各股室、所属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担负的责任细化量化,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落实到每一位干部,为强化反腐倡廉各项措施提供了保障。
二是注重实效,筑牢思想作风防线。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主题片,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对腐败案件进行认真讨论,分析总结,引以为戒,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构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三是扣住关键,突出抓好班子廉政建设。“对于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上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保持了廉洁的党内风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对财务、公车、接待问题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涉财事项均重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集中统一管理机关财务,全局所有开支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一支笔审批,避免支出随意现象的发生。
四是认真履职,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逐步健全完善“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深化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公用经费支出,制止奢侈浪费,实现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扎实开展了对各项涉农资金、保障性住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资金的24项专项检查,并逐一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