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员办在近期开展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监管中,从五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强监控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监管成效。
一是加强扶贫项目选择监控,看所选项目是否坚持“效益优先、示范性优先、产业化建设优先和群众意愿优先”原则,项目安排是否紧靠国家扶贫政策,是否紧贴贫困村致贫主因。
二是加强扶贫项目实施监控,看是项目实施否精准有效,重点审核到户增收、卫生医疗、雨露计划等与贫困人口脱贫直接相关的扶贫项目效益。正确把握扶贫攻坚过程中的新问题,对扶贫资金大比例用于整村推进、道路修建等普惠制建设内容予以重点关注。
三是加强扶贫资金分配监控,看是资金分配否符合市县贫困现状,资金分解是否及时,拨付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现象。市县级财政部门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是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用款审批手续是否完善。
四是加强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监控,看资金整合是否到位,是否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将扶贫、一事一议、危房改造、小型农田水利等涉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是否将整合范围扩展至农户贴息贷款、产业发展互助基金、以奖代补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等方面,切实做到“多个渠道供水,一个龙头放水”。
五是加强扶贫项目管理监控,看项目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内控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地方财政、扶贫、农业、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有效开展项目监督和绩效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