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浙江(义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日前,义乌市下发《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是做好跨境电商主体培育。积极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做好龙头跨境电商企业用地(房)保障、引导跨境电商集聚发展。招引Ebay、Amazon、AliExpress、Wish等第三方平台前50强跨境电商以及Google等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入驻义乌,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80%的房租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2年内按主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贡献额100%进行奖励。
二是加快跨境电商平台建设。鼓励建设第三方交易平台和自建平台、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和市场经营户开发多语种网站。对运营1年以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9610、1210)超3000万票的综合服务平台,给予20万元奖励,次年始以上年度出口为基数,每增加100万票、给予2万元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是引导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应用海外仓拓展业务、鼓励跨境电商品牌化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对纳入海关贸易统计的跨境电商,每出口1美元给予0.04元人民币的奖励。推进小商品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试点,3年内每年安排资金200万元,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基地10个以上。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技能培训、加强跨境电商人才服务保障。成立不低于10亿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基金,强化跨境电商企业主体做大做强,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电子商务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扶持初创期的电商企业发展。允许跨境电商企业享受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给予上年度企业纳税额5倍以内贷款担保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