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盐城财政在收支矛盾突出情况下,按照预算足额安排、资金足额筹措、补贴足额兑现“三个足额”的要求,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幸福工程支出。1-11月份,全市财政用于教育、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利、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方面的支出达584.6亿元,增长20.3%,高于一般公共支出增幅3.9个百分点。
一是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建立和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等民生支出动态增长机制,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25元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05元提高到115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从195元提高到212.5元。
二是着力保障社会公共事业支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侧重从预算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4个方面,建立起财政服务社会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安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等各项经费共计1.38亿元,加快推进健康盐城建设;安排学前教育奖补、教育现代化专项资金4860万元,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市领导挂钩帮扶的31个项目市、县两级财政共计投入4650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各项民生措施落实。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所需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保障。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安排各类扶贫资金1.7亿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争取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76亿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财政奖补资金1.4亿元、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4870万元。积极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获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7480万元。全力做好6.23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工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严格救灾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