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市财政局继续提高财政监督意识,强化监督措施,坚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的原则,对重大民生、科技前沿等社会关注和财经问题多发领域开展监督,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发挥财政监督为落实全市决策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检查。对新洲、蔡甸、江夏、黄陂四个新城区16个街2015年度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提取管理费、申报资料档案管理不善等问题,联合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补助范围、申报及审批程序、经费和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操作和管理流程。
二是开展全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检查。组织6个检查组对全市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涵盖全市物流车、通勤车、乘用车等近9000辆,运营、经销企业40家,涉及财政资金5.47亿元。检查发现我市部分经销企业存在虚开发票、虚报价格、虚签合同等方式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建议。
三是推进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对市本级、17个区财政资金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涉及“岗位与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是积极开展票据、抗灾救灾、惠民政策落实等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先后参与市委、市纪委组织开展的财务支出票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和财政部、省财政厅组织的抗灾救灾资金、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督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