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档案建立到户。完善补贴资金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农户补贴基本信息台账、大户档案资料;核实耕地使用性质及耕地质量,建立耕地信息台账,对不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不予补贴。
二是金额核定到户。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同一地块一般农户和种粮大户不能同时享受。
三是信息公示到户。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的补贴信息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资金兑现到户。经审核无误,县财政局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手中,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五是政策宣传到户。通过电视、报纸、宣传册和院坝会等方式,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政策,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