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财政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昌吉州财政局通过编制权责清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了行政权力运行,有力推进了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新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突出抓好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监督制约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认真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财政改革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对涉及到市场主体的财政业务认真梳理、核查,共审核确认行政权力事项10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类3项,行政检查类3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裁决类1项、其他权力类1项。有效地明确了业务职责权限,为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奠定了基础。
三是科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配置科学、程序规范、运转协调、职责清晰的原则,制定州财政局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确定的6类9项权力运行流程,内容合法、形式简明、操作方便,实现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便民高效的目的,有力推动了法治财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