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为加强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报账管理,完善经费支出报账流程,促进“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快速行动,从七个方面着手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报账管理规定,
一、实行“三单”报账。全县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且有财政拨款的单位发生的“三公”经费支出,报账时应提供商家出具的税务发票(单位内部食堂提供其内部结算票据)、公务卡消费联POS机刷卡小票(或银行转帐支付凭证),以及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中录入、上传、打印的消费明细清单等三项明细账单(即税务发票、银行票据、消费明细清单),实行“三单”合一,预算单位财务方可报账,且报账人提供的“三单”的消费时间和金额等信息必须一致。另公务接待报账尚需有来人单位公函或电函和单位接待审批单。
二、严控支出项目。按照中纪委规定,严控出现高档消费,如“燕鲍翅、烟、高档酒、会所、保健中心、按摩、高尔夫”;不准出现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烟花爆竹;不准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按国家规定不能报账的支出项目。
三、控制现金结算。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应采取银行转账(包括电汇等)、公务卡结算等方式及时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因偏远山区等特殊原因导致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商家无法注册,且金额小于200元以内的零星消费可以现金结算。
四、实行网络监控。预算单位“三公消费”经费支出实行网络监控,达到“全程留痕、阳光运行”的目标。按照《万载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管平台对商家实行网上注册制,注册商家如实在监管平台录入、上传、打印消费明细清单,实现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等消费实时监控和全程监管。
五、实时预警监控。根据财政部门按预算总额、支出标准等设置的预警规则,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数据进行自动扫描管理。如有出现香烟、会所等按国家规定不能报账的支出项目,平台自动预警,预算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不予报账。
六、明确单位责任。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核算、执行等工作负主体责任。“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照规定实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财政、监察、审计、工商及其他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履行各自监督职责。
七、严肃违纪问题。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对发现违纪违规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处理,处理结果抄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三公”经费监管,预算单位如有违反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