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郴州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资金安排原则,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保障力度空前。
一是严控行政支出保民生。严格落实中省市厉行勤俭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挤出更多的财力用于民生领域。2013-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分别比上年下降3.85%、25.47%、7.64%。2012年以来,全市用于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累计达1256.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9%。
二是加大民生投入办实事。全市筹措资金112.95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4.92万套。投入和整合各类资金15.05亿元,用于移民库区公路修建、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等各项工程。筹措资金6.1亿元,累计解决全市200多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筹措医改资金5.65亿元,稳步推进大病医保试点工作,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日趋完善。每年安排37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创建“体育之城”,在所有的公园游园配置了健身器材,积极打造500米健身圈。安排合格学校奖补、薄弱学校改造等教育民生项目资金5500万元,建成农村合格学校879所;投入资金12亿多元,启动市中心城区扩容建设项目26个,新增学位3.75万个。
三是提高保障标准兜底线。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小学、初中生生均经费标准,分别达到600元/人·年和800元/人·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3年增长,2016年达到1855元/人·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从240元/人·月提高到420元/人·月;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从300元/人·月提高到42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1500元/人·年提高到2640元/人·年;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标准从2000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
四是补齐民生短板促和谐。2012年以来,市级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共计19亿多元,年均增长19.65%。争取中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9.5亿元,专项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11亿元,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和委托帮扶。市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9280万元,加大对桂东、汝城等罗霄山片区贫困县的支持,切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筹措资金26.3亿元,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支持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