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困难群众生活若突遭变故、陷入窘境该怎么办?沭阳财政在服务“救急难”工作中,以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为宗旨,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成绩斐然。
一是开发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阳光救助平台。县成立阳光救助服务中心,人社、残联、教育等8个部门挂牌成立社会救助分中心,乡镇(场、街道)成立阳光救助服务中心,村居(社区)成立阳光救助服务工作站,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全面落实帮扶救助对象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阳光救助”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联网,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对象衔接、政策互动的工作机制。纳入服务平台管理的各有关单位,对照政策,对各类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确保应该救助的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建立救助对象实时进入和正常退出机制,确保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整合救助资源。将分散在区民政、教育、残联等8个有救助项目部门的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慈善救助、扶贫助学、就业援助、困难职工救助、扶贫救助、孤儿救助、春蕾资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教育补贴、共青团“圆梦行动”等12大类、21项33条救助政策,按照救助项目名称、救助对象条件、救助标准等内容进行汇总,全部纳入阳光救助平台,及时、不重复实施救助。
三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阳光救助”资金管理模式。首先建立完善的预算保障体系。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应政府承担的救助资金,加大整合与“阳光救助”有关的专项资金的力度,科学制定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次完善“阳光救助”资金投入方式,鼓励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再次加强“阳光救助”资金支出公示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重大救助支出在电视和网站等媒体公示。最后强化“阳光救助”资金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今年1-11月,已通过“阳光救助”平台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5903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304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46万元,尊老金2177万元,发放农村五保供养经费1759万元,发放孤儿救助金1394万元,城市“三无”老人供养经费25万元,发放优抚资金8628万元,发放1-6级伤残军人医药费27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