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常德市尽管面临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巨大压力,却始终把支持和引导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坚决执行非税收入缓减免政策,积极支持“放水养鱼”。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市本级共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减免非税收入近亿元,为常德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注入了一股股“活水”。
一是营造良好环境。为切实减轻企事业单位经济负担,财政部门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清理规范非税收入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特别是坚决查处和取消部门自行设立的涉及企业和民生的收费项目;对中央、省确定已取消、停征和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同时扎实做好涉企收费检查和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全年共取消、降标、停征、免征收费项目49个,预计为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减负6300多万元,减负效果明显。
二是规范缓减免政策。为了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直办审批工作,财政部门对正在执行和最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了重新清理规范,对优惠政策中涉及缓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一进行列举,与服务性收费区别开来;对建设项目容积率、财政投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等概念进行了明确。市财政及时剔除已失效废止的政策,及时补充新出台的政策,例如列入了养老、医疗卫生、完美社区等新增享受直办减免项目。截至目前,市本级非税收入减免范围对企业生产经营设施、教育科研设施、公共福利(卫生)设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及城市安置(棚改)小区建设等项目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扶持企业发展。出台《常德市“1115”工程企业新上生产性建设项目费用减免实施方案》,对纳入“1115”工程企业新上如生产厂房、仓库、员工倒班楼、研发中心等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征地、立项、规划、报建、建设、交易、登记等各程序环节的涉费项目予以全免或减半征收。同时,坚决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免收企业厂房建设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工业企业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由受益财政给予困难补贴。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城区棚户区改造,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凭发改部门关于棚改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民营企业参与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意见书》《棚改项目确认书》《规划面积复核报告书》等资料办理非税收入缓减免手续。
四是提供贴心服务。对享受非税收入缓减免政策的项目,市财政从减少环节、精简资料、缩短时间对审批环节进行优化,促使整个审批过程环环相扣、精简高效。如完美社区建设涉及街道服务用房、社区公共服务房、派出所、幼儿园以及街道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等一系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为了推动完美社区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市财政根据市完美社区指挥部有关会议精神,统一了规费减免标准,对市城区所有完美社区建设项目报建涉及规费享受全部减免,并在市财政局窗口一站办结,不让申请人多头跑部门。同时,在审批过程中提供批前指导,对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财政部门替社区考虑,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调有关收费部门工作。为了节省审批时限,实行资料“容缺受理”,先填表后审核,还对一些非关键的资料进行精简,能当即办理的即时办理,确保了完美社区报建规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地并一路畅通。此外,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审批台账制度,方便审批业务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比照,提升工作成效和保障审批业务经得起查、看、问。
五是实行阳光审批。为保证非税收入减免审批工作的规范、准确执行,财政部门结合清理优惠政策和取消相关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工作,对现行各系统各部门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交换审批意见,确保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此外,市财政与执收单位建立畅通联合审批工作机制,拟定办理政府非税收入缓减免工作流程,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并限定办结时间,使办事对象申办业务明白、清楚;要求执收单位将审批处理情况在执收单位的网站和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方可执行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抄报、抄送同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保证了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工作的准确、合法、公开。